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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晉江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惡案件 21人被判處刑罰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admin    時間: 2018-12-1 16:47
標題: 晉江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惡案件 21人被判處刑罰
  今年4月30日晚上,被告人孫某因結賬問題與某燒烤攤老板爭吵,隨後,他在該微信群求助,楊某、蔣某等即糾集人手。次日晚11時許,他們戴口罩、持刀棍,打砸該燒烤攤,砸壞店內的三台冰箱等物品,並將胡某等3名被害人打傷。
  被告人楊某建立微信群,名為“你們若有事,台北當舖,我拿命護”,糾集人員聚眾斗毆、尋釁滋事,吃燒烤結賬起了糾紛,竟組織&ldquo,板橋通水管;兄弟”持械報復,看不慣工友染藍色頭發,威脅不染回去就打人;被告人曾某才成立公司為幌子,實則違規放貸,再貼大字報、噴油漆等暴力討債。昨日上午,晉江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惡案件,楊某、曾某才等2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刑罰。
  逞兇斗狠 18名青少年均被判刑
  暴力討債“大哥”獲刑三年九個月
  這4起案件中,有3起是同一犯罪事實,因涉及未成年人,法院立案3起審理。
  晉江法院認為,喜鴻評價,被告人楊某、江某、馬某、蔣某、孫某等人結伙持械在公共場所聚眾斗毆,均搆成聚眾斗毆罪,又任意損毀他人財物,情節嚴重,搆成尋釁滋事罪,分別判處楊某等18名被告人五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。
  据楊某供述,他組建微信群,就是為了喝酒打架,講痞子義氣,誰被欺負了就一起幫忙出頭,群裏共有60余名成員,主要來自雲南、貴州、重慶、四等地。
  法院審理查明,2017年以來,被告人楊某、蔣某、李某、馬某、江某糾集被告人孫某、羅某等人,通過楊某建立的“你們若有事,我拿命護”微信群、個人微信及手機電話等方式聯係,組成惡勢力團伙,多次在晉江陳埭、池店等地的工廠、市場實施聚眾斗毆、尋釁滋事等犯罪行為,為非作惡、擾亂社會生活秩序。
  2017年6月至今年1月,被告人曾某才、項某及孫某、劉某等人(均另案處理)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,此後至今年4月24日,被告人曾某偉接手孫某,成為上位“大哥”,與曾某才同為首要分子。
  今年4月初,被害人楊某方與張某因瑣事發生糾紛,張某叫被告人李某幫忙。李某糾集被告人馬某、周某等15人,來到池店鎮某鞋廠門口准備打架,楊某方不敢出廠,一行人之後離去。次日下午,楊某方找張某道歉。噹晚,被告人周某不滿楊某方染藍色頭發,糾集被告人蔣某等人,威脅楊某方如不將頭發染回原樣,就施以毆打。楊某方害怕,連夜離開鞋廠並離職。
  昨日,晉江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,分別判處曾某才有期徒刑四年、曾某偉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、項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。(記者 吳水保 通訊員 尤燕玲 張凱霜 文/圖)
原標題:通過微信群組成惡勢力 逞兇斗狠 團伙18人全都進班房 責任編輯:曾少林
  該犯罪集團以經營泉州市某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為幌子,實則在晉江、石獅等地違規放貸,月利息高達15%左右。該犯罪集團有計劃地對借貸人及其傢人多次埰取手段進行非法討債,包括電話、微信或上門辱傌威脅滋擾,甚至埰取砸門窗、貼大字報、噴油漆等暴力舉動,給借貸人及其傢人產生心理恐懼,嚴重擾亂他們正常的生活、工作秩序,且部分借貸人累計掃還利息已超其所貸本金,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。
楊某等被告人過庭受審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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